中共武宁县委关于李中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武干字〔2019〕3号)
各乡镇、工业园区党委,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直有关单位党组织:
县委决定:
李中洋同志任县政府党组成员;
谢守梅同志任县残联理事长,免去其罗坪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刘华平同志任县社联主席(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文明办副主任职务;
刘辉同志任大洞乡党委委员、副书记(保留正科待遇);
龚平同志任大洞乡党委委员;
陈俊同志任泉口镇党委委员;
肖龙雨同志任鲁溪镇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清江乡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黎刘骥同志任鲁溪镇党委委员(列冷绪南之后)、纪委书记;
徐武同志任官莲乡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郑鹏同志任巾口乡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罗坪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黎世定同志任巾口乡党委委员、副书记(保留正科待遇);
陈格同志任巾口乡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柯新生同志任宋溪镇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巾口乡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刘丽平同志任宋溪镇党委委员;
黄盈鋆同志任甫田乡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利民同志任澧溪镇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甫田乡党委委员职务;
王剑同志任澧溪镇党委委员;
余新华同志任船滩镇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新宁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廖昕同志任船滩镇党委委员;
程丁丁同志任上汤乡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杨洲乡党委委员职务;
陈迪森同志任清江乡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宋溪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刘元斌同志任清江乡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段珊珊同志任石渡乡党委委员、副书记(保留正科待遇);
汪恒同志任石渡乡党委委员(列刘志丹之后),免去其石渡乡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吕船同志任石渡乡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叶鹏飞同志任石门楼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琦同志任罗溪乡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澧溪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魏励同志任罗溪乡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钢同志任罗坪镇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上汤乡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范海强同志任罗坪镇党委副书记;
张来同志任罗坪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武文斌同志任杨洲乡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鲁溪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易威同志任杨洲乡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萃萃同志任新宁镇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石渡乡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柯志洋同志任新宁镇党委委员;
杨希同志任豫宁街道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彭贤红同志任县工业园区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上汤乡党委委员职务;
朱烈松同志任县工业园区党委委员(列王钧之后)、纪委书记;
免去黎高峰同志杨洲乡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谢安木同志罗溪乡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冷建宁同志船滩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何宏伟同志鲁溪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车星宇同志澧溪镇党委委员职务。
中共武宁县委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