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相关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条管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优化营商环境,及时评估行政规范性文件施行效果,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关于严格管理瓷土和钒矿勘查开采的工作意见》(武府发〔2014〕9号)文件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2025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县政府部门
街道乡镇
县市区
主办:中共武宁县委 武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武宁县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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