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县政府同意,县政府办正式印发了《武宁县网球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为统筹抓好《办法》宣贯工作,我们把《办法》的起草过程和有关内容以进行简要说明的同时,还以问答的形式予以简要解读,以帮助社会公众更好了解《办法》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力推进打造江西省“一县一品”网球运动进程,持续擦亮“全国网球示范县”靓丽名片,促进全县网球产业高质量发展,县教育体育局起草了《办法(送审稿)》。
二、起草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九府办发〔2024〕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武宁县实际,决定实施武宁县网球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三、起草过程
在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下,县教体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专班开展了县内外网球发展的深入调研。通过武宁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无反馈意见。向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征求意见,无反馈意见。向县市监局提交了《公平性竞争审查表》,反馈该文件不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内容。同时根据规范性文件要求,邀请第三方做了风险评估方案在县委政法委备案。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后,结合我县实际,最终形成了本《办法(送审稿)》。
四、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四大部分
第一章为总则,具体包括网球专项资金申报主体、网球专项资金来源、网球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网球专项资金使用原则等内容。
第二章为补助项目及奖补标准,具体包括网球赛事体系补助、网球产业示范项目补助等内容。
第三章为网球专项资金申报审批及监督管理
第四章为附则。
五、问答
1.为什么要起草《办法》?
答:《办法》是全力推进打造江西省“一县一品”网球运动进程,持续擦亮“全国网球示范县”靓丽名片,促进全县网球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九府办发〔2024〕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武宁县实际,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办法》。经县政府同意,县政府办于2025年8月28日正式印发。
2.网球专项资金申报主体是哪些?
答:符合各项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社会组织、企业、机构等。申报主体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网球专项资金来源于哪里?
答:由县教育体育局统筹上级下拨网球产业扶持资金、县级财政扶持资金、县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等三方面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公平公正,社会公示,讲求绩效”,年度专项资金不结转使用。
4.网球赛事补助标准和要求是什么?
答:对自筹资金承办单次参赛人数100人以上的赛事予以一次性补助:市级赛事补助2万元,省级赛事补助3万元,国家级赛事补助5万元,国际级赛事补助10万元。对单个企事业单位每年赛事补助不超过100万元,每年奖补总额不超过120万元。国际级赛事指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国际级体育协会、国家级体育协会等主办的面向国际运动员参赛的赛事,国家级赛事指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国家级体育协会等主办的面向全国运动员参赛的赛事,省级赛事指由省政府、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级体育协会等主办的面向全省运动员参赛的赛事,市级赛事指由市政府、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协会等主办的面向全市运动员参赛的赛事。
5.网球产业示范项目补助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答:对经省级以上体育行业部门评选,新评定的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项目、省级体育产业示范项目、省级名教练工作室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6.网球专项资金申报审批及监督管理需要哪些流程和要求?
答:由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向县教育体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共同审核验收后,报县政府审批。网球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申报主体必须如实、准确及时报送申报资料,严禁申报主体虚假、伪造赛事信息,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享受奖励扶持资格。网球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接受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监督。违反本办法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解读单位:武宁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方式:0792——276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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