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江西省、九江市关于征地拆迁管理相关规定,坚持依法征拆、公平补偿、保障民生、服务发展的原则,规范新干至瑞昌高速公路武宁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规费缴交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保障重点交通项目顺利推进,助力我县交通区位提升与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起草背景
新干至瑞昌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宁德至武汉高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江西省“10纵10横21联”高速公路网第7条南北纵线,项目建成将填补南昌都市圈以西纵向大通道空白,优化赣西北路网结构、缓解运输瓶颈、降低物流成本,带动沿线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和“交通+旅游”融合。
新瑞高速武宁段全长约50公里,途经新宁镇、罗坪镇、宋溪镇、横路乡、鲁溪镇,征地拆迁范围广、涉及群众多、时间要求紧。为统一补偿标准、明确办理流程、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征拆工作依法、规范、平稳、高效推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三、起草过程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联合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局、林业局、住建局及沿线乡镇开展实地调查、政策比对和意见摸排,参照省、市同类高速公路项目征拆政策拟定草案。按程序征求县直相关单位、乡镇意见,对合理建议予以吸收采纳。方案经县政府第十七届9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武府字〔2026〕1号文件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本方案共分三大部分:征地拆迁补偿和规费缴交标准、征拆补偿费用支付管理规定、相关工作要求。
明确征地补偿、住宅补偿、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临时用地补偿标准;明确规费缴交、工作经费保障渠道;明确补偿资金发放流程、管理要求及资料归档规范;明确组织领导、部门职责、服务保障与纪律监督要求。
五、政策问答
1.本方案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适用于新干至瑞昌高速公路新建工程(武宁段)规划红线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及规费缴交工作。
2.征地补偿执行什么标准?分哪两类区域?
答:严格执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全县划分为I类区和II类区。
答:I类区:豫宁街道,新宁镇黄塅村、沙田村、月田村、竹湾村、团结村、源口村、凤口村、桐林村、南市村,宋溪镇田塅村、田东村。II类区:I类区以外的其他乡镇(街道)区域。
3.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是多少?
答:见附件1
4.特殊地类如何补偿?
答:水改旱高产果园、水田改建精养鱼池、标准化茶园比照水田标准补偿;坡耕地高产果园比照耕地标准补偿;开垦林地种植果木长期无效益的,按林地标准加1200元/亩初植费补偿。
5.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标准是多少?
答:见附件2
6.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依据是什么?
答:按照《武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武宁县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武府字〔2024〕5号)执行。
7.哪些情形不予补偿?
答:自征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擅自开荒的附着物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
8.临时用地如何补偿与管理?
答:按江西省赣府厅字〔2026〕3号文件执行,用地单位出资、乡镇负责租用,费用一次性支付。占用耕地须复垦,占用林地须审批并恢复植被,优先避让生态红线。
9.征地相关规费由谁缴纳?
答: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报批、被征地农民社保预存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耕地占用税、复垦复绿保证金、水土保持补偿费等,由项目建设单位统一缴纳。
10.征拆工作经费如何保障?
答:由项目建设单位按省定标准拨付至县新瑞高速征拆协调专班;行政村工作经费由乡镇根据工作量分配下拨。
11.补偿资金如何发放?
答:流程:乡镇造册审核→县征拆专班审核确认→县综合协调办统一拨付,资金专款专用、直达被征拆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
12.拆迁户建房安置如何解决?
答:安置用地由所在乡镇统筹规划安排,拆迁户按规划自行建设,按规定减免相关规费。

赣公网安备 360423020001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