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武宁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条管各单位:
为持续巩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4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武宁县“十五五”应急体系规划》等6项决策事项纳入县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各决策承办部门要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情况等法定程序开展工作,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各决策事项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要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做好政策解读,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同时,决策承办部门要做好决策全过程的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形成完整的决策案卷。
附件:武宁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6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武宁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是否听证 |
拟决策时间 |
|
1 |
武宁县“十五五”应急体系规划 |
县应急管理局 |
否 |
12月 |
|
2 |
武宁县“十五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2026-2030年) |
县农业农村局 |
否 |
8月 |
|
3 |
武宁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规划 |
县自然资源局 |
否 |
8月 |
|
4 |
武宁县中心城区沙田北编制单元(STB)详细规划编制 |
县自然资源局 |
否 |
10月 |
|
5 |
武宁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 |
县自然资源局 |
是 |
12月 |
|
6 |
武宁县城区城市更新规划 |
县住建局 |
是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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