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9-2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9782
关于确认九江市武宁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9-22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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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五十三条、《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十七条以及九江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8月14日印发的《关于规范做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后配套衔接工作的通知》,经我局审查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

确认九江市武宁生态环境局具有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应职责,依法独立实施现场检查、查封、扣押、代履行和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武宁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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