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2-1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1311
金融安全共守护 全民防非迎新春 ——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6-02-13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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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安全共守护 全民防非迎新春

——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春节临近,又到了阖家团圆的幸福时刻,在此提前祝愿广大市民朋友新春快乐!近年来,一些个人和商家打着各类投资理财定向融资,黄金珠宝销售返利、溢价回收的幌子(旗号)开展经营活动,承诺虚假高额固定收益,相关行为极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此,武宁县金融服务中心将部分非法集资行为的特征提示如下,请广大市民朋友务必提高警惕,“守住钱袋子,安心过好年,护好幸福家”。

一、黄金珠宝类

1.售后回租。客户在黄金珠宝公司的门店购买黄金珠宝,不是直接提取购买的实物,转而同另外一家从事租赁业务的公司(一般与黄金珠宝公司有关联)签订黄金珠宝的租赁合同,在合同中约定由租赁业务公司定期给予客户固定的租金回报。(买卖合同关系转租赁合同关系)

2.售后代管。客户在黄金珠宝公司的门店购买黄金珠宝后,不直接提取购买的实物,而以代为投资、加工、销售等为名,与另外一家公司(一般为黄金珠宝公司的关联公司)签订黄金珠宝代管(加工、销售)协议,由关联公司承诺在代管期内给予投资人一定的固定收益,或到期以约定的价格进行回购。(买卖合同关系转投资)

注意:消费者以正常的市场价格购买黄金制品,且在交易过程中实现钱货两清,属于正常的黄金销售业务。但上述公司的业务模式脱离了正常商品交易买卖合同关系的实质,成为一种追求高额回报的投资理财行为,其背后往往隐藏较大的风险隐患,资金安全无法保障。

二、投资理财类

1.股权融资承诺高收益低风险。客户在认购资产运营公司开展的“定向融资”类业务中,多为股权融资,正常的股权融资是以“领投人 跟投人”的方式去投资项目,领投人在受到跟投人委托尽职尽责调查的情况下,出具报告,对跟投人负责,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去投资项目,信息了解透彻、风险各种承担、收益分配清晰,完全是公开、透明的行为。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

但非法集资活动中相关认购协议内容信息不对等不平衡,比如:没有领投人在受到客户委托尽职尽责调查的情况下出具的相关受让股权主体的报告,或虽注明有风险,但具体条例中没有领头人对客户负责的相关表述,标明的只有跟投人自身要清楚有哪些风险。非法集资通常都是以承诺一定期限还本付息为标准,且承诺的利息往往远高于银行的利息,而股权融资是没有承诺固定的回报,是既享受股东权利也承担股东风险,这是二者的显著区别。

2.资金收入渠道不清晰。客户在进行认购资产运营公司推出的相关融资计划中,协议中明确标明了在一定期限内一次性兑付认购本金及预期收益。但是投资公司、理财公司、财富公司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只能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协议中需要连本同利偿还客户的属于债务性资金。

注意:消费者以正常的融资渠道及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在交易过程中信息了解透彻、风险各种承担、收益分配清晰,完全是公开、透明的属于正常的投融资业务。但金融是特许行业,必须持牌经营,仅取得营业执照而没有获得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金融相关业务,上述公司的投融资相关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的隐蔽性,极易产生混淆,造成财产损失。

三、非法集资四种常见手法

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3.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4.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四、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1.防范非法集资的“四看三思等一夜”法

四看。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三思。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2.规避非法集资陷阱的“三要、三不要”

一要理性,不要侥幸。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二要稳健,不要冒险。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三要警惕,不要盲目。“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警惕,自觉抵制高利诱惑,在投资前仔细甄别,根据个人风险承受能力选择正规金融机构,谨防上当受骗、遭受财产损失。若发现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线索,请积极向处非办或公安机关举报,护好钱袋子,过好幸福年!

举报反映渠道:

1.通过拨打县公安部门电话(0792-2769601)进行举报。

2.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非法集资举报热线反映相关情况)。

3.通过赣服通反映(具修操作方式:登陆赣服通APP。先后选择金融服务--特色服务--举报非法集资--我要举报,然后按提示填报相关内容并上传有关文件图片)。

武宁县金融服务中心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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