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G7021宁武高速新干至瑞昌(赣鄂界)新建工程项目(武宁县段)拟征收土地预公告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武宁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武宁县横路乡、鲁溪镇、罗坪镇、宋溪镇、新宁镇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所在图幅:涉及H50G061019、H50G062019、H50G062020、H50G063020、H50G064019、H50G064020、H50G065019、H50G065020、H50G066019、H50G067019、H50G068018、H50G068019、H50G069018、H50G069019、H50G070018、H50G070019图幅。
(二)涉及武宁县横路乡港北村;鲁溪镇荷洲村、张岭村、枫树村、梅颜村、塔湾村;罗坪镇关山村;宋溪镇王埠村、大坪村、南皋村;新宁镇桐林村、源口村、团结村、石坪村集体土地,详见拟征收土地红线图(附件)(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三)土地面积:约4800亩(最后面积结果以实测为准)。
二、征收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满足交通建设和项目建设用地的需要,用于交通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在2025年12 月25 日至2026年1 月25 日,武宁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相关权利人配合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由武宁县人民政府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一)拟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或者相关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二)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预公告期限自2025年12 月25 日至2026年1 月8 日(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预公告同时在武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网址:https://www.wuning.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G7021宁武高速新干至瑞昌(赣鄂界)新建工程项目(武宁县段)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县交通运输局曹启鹏 07922761285
县自然资源局吴启东 07922761339
横路乡人民政府熊伟 07922863066
鲁溪镇人民政府余成钢 07922811228
罗坪镇人民政府盛希希 07922961066
宋溪镇人民政府韩哲玮 07922801118
新宁镇人民政府刘志丹 07922824356
武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5日
附件
G7021宁武高速新干至瑞昌(赣鄂界)新建工程项目(武宁县段)
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赣公网安备 360423020001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