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宁县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 类别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 对象 |
公开 方式 | |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
| 政务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1.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 2.政府信息获取方式 3.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信息: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 公开 | |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 公开 | ||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本部门历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 公开 | ||
| 决策 公开 |
政策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转载上级主管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245号)。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 公开 |
| 调查 征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245号)。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 公开 | |||
| 政策 解读 |
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解读材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245号)。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 公开 | ||
| 管理和服务 | 部门概况 | 1.依据“三定”方案确定的本部门相关职能(主要职能、内设机构)、机构职能目录。2. 机关名称 3. 办公地址 4. 办公时间 5.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6. 邮政编码。7.领导分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 公开 | |
| 政务动态 | 本部门相关职能工作开展推进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 公开 | ||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决算 | 部门预决算(含“三公”经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 公开 | |
| 部门预算绩效 | 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和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 公开 | ||
| 执行和管理 | 工作报告 | 本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 公开 | |
| 建议提案 | 本单位主办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 公开 | ||
| 应急预案 | 部门、重点行业、企业应急预案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应急 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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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演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应急 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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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常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应急 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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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警提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应急 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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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应急 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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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灾救灾 | 灾情核定信息、救助款物划拨情况、年度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等使用情况、防灾减灾救灾其他相关动态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应急 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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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 |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结果信息、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应急管理局 | ■政府 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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