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委办局目录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5-1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156370
县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2-05-14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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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县卫健委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类别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政务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1.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 2.政府信息获取方式 3.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信息: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卫健委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卫健委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部门历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卫健委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决策
公开
政策文件 规范性文件 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转载上级主管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245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卫健委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调查征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245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卫健委


政策解读 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解读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245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卫健委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管理和服务 部门概况
1.依据“三定”方案确定的本部门相关职能(主要职能、内设机构)、机构职能目录。
2. 机关名称 3. 办公地址 4. 办公时间 5.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6. 邮政编码。
7.领导分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卫健委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政务动态
本部门相关职能工作开展推进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卫健委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财政信息 部门预决算 部门预决算(含“三公”经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卫健委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部门预算绩效 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和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卫健委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执行和管理 工作报告
本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卫健委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建议提案
本单位主办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卫健委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 社会公益事业 医疗机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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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卫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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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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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德医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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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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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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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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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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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攻坚战 污染防治 饮用水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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