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委办局目录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5-2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156452
县住建局
时间:2022-05-21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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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县住建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类别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政务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1.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 2.政府信息获取方式 3.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信息: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住建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住建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1.政府信息的索引 2.政府信息的名称 3.发文字号 4.体裁 5.印发日期 6.发布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住建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部门历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住建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表格和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住建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决策
公开
政策文件 规范性文件 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转载上级主管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245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住建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政策解读 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解读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245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住建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调查征集与反馈 本部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听证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245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住建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执行
公开
工作任务分解和推进
省、市、县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及工作推进进度按月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住建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督查督办和问责
上级政府部门交办问题反馈情况及本级政府部门督查督办和问责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住建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管理
公开
机构信息 机构简介 1. 机关名称 2. 办公地址 3. 办公时间 4.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5. 邮政编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住建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机构职能 依据“三定”方案确定的本部门相关职能(主要职能、内设机构)、机构职能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住建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人事信息 领导分工 1.姓名 2.职务 3.工作分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住建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招聘考录 转载省公务员考试考录信息,企业招工信息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住建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表彰奖励 本部门表彰奖励信息;上级政府部门表彰奖励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住建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政务动态
本部门相关职能工作开展推进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住建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财政信息 部门预决算 部门预决算(含“三公”经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住建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部门预算绩效 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和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住建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服务
公开
权责清单
经本部门核定的权责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住建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双随机、一公开
1.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抽查计划 3.抽查情况 4.查处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住建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权力事项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1.申请条件
2.申请材料
3.申请流程
4.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公布)                
3.《江西省燃气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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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结果信息:许可批复全文公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公布)                
3.《江西省燃气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23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住建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1.申请条件
2.申请材料
3.申请流程
4.法定依据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令第198号发布,第676号令修订)
2.《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建城〔1993〕410号)
3.《江西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赣建城〔2001〕28号)
4.《江西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补充通知(赣建城〔2006〕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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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1.申请条件
2.申请材料
3.申请流程
4.法定依据
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令第641号)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令第412号)
3.《关于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城市排水设施使用费的通知》(赣财综字〔1993〕第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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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公开
工作报告
本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住建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建议提案
本单位主办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住建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保障性住房 规划计划
1.保障性住房专项规划;2.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开工套数基本建成套数
3.年度计划项目: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总建筑面积住宅面积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1.《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
2.《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
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建办保〔2012〕20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住建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建设管理 1.立项信息;2.开工项目清单;3.基本建成项目清单;4.竣工项目清单;5.配套设施建设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
3.《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号)
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建办保〔2012〕20号)
5.《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建办厅函〔2019〕204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7.《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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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给管理 1.申请受理
2.审核结果:申请对象姓名身份证号(隐藏部分号码)申请房源类型;3.选房或摇号公告;4.分配结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
3.《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号)
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建办保〔2012〕20号)
5.《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建办厅函〔2019〕204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住建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配后管理 1.公租房资格定期审核;2.退出信息;3.租赁补贴发放;4.保障性住房调整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
3.《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号)
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建办保〔2012〕20号)
5.《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建办厅函〔2019〕204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住建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危房改造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及解读;农村危房等级评定相关标准;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条件;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要求;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程序;认定结果,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主席令第2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3.《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建村〔2018〕115号)
4.《住房城乡
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建村[2017]192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住建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征收与补偿
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并予以公开;拟征地听证结果;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地方人民政府转发批复文件应予以公开;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汇总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令第590号)
《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房[2012]8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建房[2013]133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住建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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