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委办局目录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5-1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156525
县市监局
发布时间:2022-05-11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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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类别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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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1.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 2.政府信息获取方式 3.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信息: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市监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市监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决策公开 规范性文件 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转载上级主管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245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市监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调查征集与反馈 本部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听证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245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市监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管理和服务公开 机构简介 1. 机关名称 2. 办公地址 3. 办公时间 4.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5. 邮政编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市监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机构职能 依据“三定”方案确定的本部门相关职能(主要职能、内设机构)、机构职能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市监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领导分工 1.姓名 2.职务 3.工作分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市监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财政预决算 部门预决算(含“三公”经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市监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财政绩效评价 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和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市监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政务清单 权利责任清单、市场准入清单等相关事项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市监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政务动态 本部门相关职能工作开展推进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市监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执行和结果公开 工作报告 本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市监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建议提案办理 本单位主办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市监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政策解读
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解读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245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市监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回应关切
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及时予以回复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245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市监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双随机、一公开 1.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抽查计划 3.抽查情况 4.查处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市监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产品质量监管 本行政区域内产品质量抽检和监管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市监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食品安全监管 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抽检和监管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市监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药品器械监管 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的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市监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部门历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市监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表格和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市监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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