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委办局目录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5-0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156531
县城管局
时间:2022-05-08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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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县城管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类别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政务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1.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 2.政府信息获取方式 3.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信息: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1.政府信息的索引 2.政府信息的名称 3.发文字号 4.体裁 5.印发日期 6.发布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部门历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表格和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决策
公开
政策文件 规范性文件 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转载上级主管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245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政策解读 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解读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245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调查征集与反馈 本部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听证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245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执行
公开
工作任务分解和推进
省、市、县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及工作推进进度按月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督查督办和问责
上级政府部门交办问题反馈情况及本级政府部门督查督办和问责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管理
公开
机构信息 机构简介 1. 机关名称 2. 办公地址 3. 办公时间 4.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5. 邮政编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机构职能 依据“三定”方案确定的本部门相关职能(主要职能、内设机构)、机构职能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人事信息 领导分工 1.姓名 2.职务 3.工作分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考录招聘 转载省公务员考试考录信息,企业招工信息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政务动态
本机关相关职能工作开展推进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财政信息 财政预决算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度财政预算的报告;各站所、学校、卫生院预决算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预算绩效 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和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服务
公开
权责清单
经本部门核定的权责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权力事项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结果信息:许可批复全文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招投标事项核准及标后管理 结果信息: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结果
公开
工作报告
本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建议提案
本单位主办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工程建设管理 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57号)
2.《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36号令)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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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管理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57号)
2.《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36号令)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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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 占用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等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令第687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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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 在历史建筑上刻划、涂污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令第687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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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 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或者经批准但是在活动过程中对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历史建筑构成破坏性影响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令第687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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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 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或者经批准但是在活动过程中对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历史建筑构成破坏性影响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令第687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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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 在改变园林绿地、河湖水系等自然状态的活动中,对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历史建筑构成破坏性影响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令第687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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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 在其他影响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历史建筑的活动中,构成破坏性影响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令第687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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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 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令第687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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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 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逾期不恢复原状或者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5.强制决定;
6.救济渠道。
1.《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令第687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1.除强制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强制决定: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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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管理 损坏城市树木花草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绿化条例》(国令第100号公布,第676号修订)
2.《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79号公布,第242号修订)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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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管理 擅自砍伐城市树木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绿化条例》(国令第100号公布,第676号修订)
2.《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79号公布,第242号修订)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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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管理 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绿化条例》(国令第100号公布,第676号修订)
2.《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79号公布,第242号修订)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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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管理 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绿化条例》(国令第100号公布,第676号修订)
2.《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79号公布,第242号修订)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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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管理 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绿化条例》(国令第100号公布,第676号修订)
2.《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79号公布,第242号修订)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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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管理 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绿化条例》(国令第100号公布,第676号修订)
2.《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79号公布,第242号修订)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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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令第101号公布,第676号修订公布,第676号修订)            
2.《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36号令)
3.《景德镇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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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令第101号公布,第676号修订公布,第676号修订)            
2.《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36号令)
3.《景德镇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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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对在临街建筑物和构筑物的阳台外(窗外)、顶部、外墙立面上安装、搭建、堆放、悬挂有碍市容物品的处罚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令第101号公布,第676号修订公布,第676号修订)            
2.《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36号令)
3.《景德镇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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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令第101号公布,第676号修订公布,第676号修订)            
2.《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36号令)
3.《景德镇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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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令第101号公布,第676号修订公布,第676号修订)            
2.《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36号令)
3.《景德镇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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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令第101号公布,第676号修订公布,第676号修订)            
2.《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36号令)
3.《景德镇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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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令第101号公布,第676号修订公布,第676号修订)            
2.《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36号令)
3.《景德镇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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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令第101号公布,第676号修订公布,第676号修订)            
2.《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36号令)
3.《景德镇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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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令第101号公布,第676号修订公布,第676号修订)            
2.《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36号令)
3.《景德镇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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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令第101号公布,第676号修订公布,第676号修订)            
2.《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36号令)
3.《景德镇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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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令第101号公布,第676号修订公布,第676号修订)            
2.《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36号令)
3.《景德镇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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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令第101号公布,第676号修订公布,第676号修订)            
2.《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36号令)
3.《景德镇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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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令第101号公布,第676号修订公布,第676号修订)            
2.《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36号令)
3.《景德镇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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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  
2.《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36号令)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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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未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  
2.《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36号令)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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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  
2.《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36号令)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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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未经批准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  
2.《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36号令)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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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  
2.《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36号令)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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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  
2.《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36号令)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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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  
2.《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36号令)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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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不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作业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清扫、收运城市生活垃圾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  
2.《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36号令)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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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将收集的城市生活垃圾运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处置场所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  
2.《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36号令)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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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清扫、收运城市生活垃圾后,未对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及时保洁、复位,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  
2.《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36号令)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用于收集、运输城市生活垃圾的车辆、船舶未做到密闭、完好和整洁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  
2.《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36号令)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置城市生活垃圾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  
2.《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36号令)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按照规定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粉尘等,防止二次污染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  
2.《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36号令)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按照所在地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接收生活垃圾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  
2.《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36号令)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按照要求配备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备、设施,保证设施、设备运行良好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  
2.《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36号令)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保证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站、场(厂)环境整洁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  
2.《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36号令)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按照要求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  
2.《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36号令)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对每日收运、进出场站、处置的生活垃圾进行计量,或未按照要求将统计数据和报表报送所在地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  
2.《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36号令)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水、气、土壤等环境影响监测,或未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性能和环保指标进行检测、评价,或未向所在地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检测、评价结果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  
2.《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36号令)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  
2.《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36号令)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  
2.《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36号令)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      
2.《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赣建城〔2017〕3号)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      
2.《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赣建城〔2017〕3号)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      
2.《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赣建城〔2017〕3号)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      
2.《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赣建城〔2017〕3号)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      
2.《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赣建城〔2017〕3号)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城管局、武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      
2.《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赣建城〔2017〕3号)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城管局、武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      
2.《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赣建城〔2017〕3号)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城管局、武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      
2.《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赣建城〔2017〕3号)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城管局、武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      
2.《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赣建城〔2017〕3号)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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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      
2.《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赣建城〔2017〕3号)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城管局、武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      
2.《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赣建城〔2017〕3号)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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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擅自占用城市公厕规划用地或者改变其性质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公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号)
2.《江西省公共厕所管理服务标准(试行)》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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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建设单位经批准使用的土地含有城市公厕规划用地的,建设单位未按照城市公厕规划和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修建公厕,并向社会开放使用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公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号)
2.《江西省公共厕所管理服务标准(试行)》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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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未按分工负责城市公厕的建设和维修管理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公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号)
2.《江西省公共厕所管理服务标准(试行)》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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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影剧院、商店、饭店、车站等公共建筑没有附设公厕或者原有公厕及其卫生设施不足的,未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新建、扩建或者改造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公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号)
2.《江西省公共厕所管理服务标准(试行)》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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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公共建筑附设的公厕及其卫生设施的设计和安装,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标准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公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号)
2.《江西省公共厕所管理服务标准(试行)》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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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对于损坏严重或者年久失修的公厕,有关单位未按照分工负责建设和维修管理,或在拆除重建时未先建临时公厕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公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号)
2.《江西省公共厕所管理服务标准(试行)》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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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独立设置的城市公厕竣工时,建设单位未通知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部门参加验收;将验收不合格的独立设置的城市公厕交付使用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公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号)
2.《江西省公共厕所管理服务标准(试行)》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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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在公厕内乱丢垃圾、污物,随地吐痰,乱涂乱画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公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号)
2.《江西省公共厕所管理服务标准(试行)》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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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破坏公厕设施、设备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公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号)
2.《江西省公共厕所管理服务标准(试行)》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公厕使用性质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公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号)
2.《江西省公共厕所管理服务标准(试行)》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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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57号)
2.《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36号令)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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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管理 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令第198号发布,第676号修订)
2.《江西省城市建设管理监察规定》(省政府令第67号发布,第225号令修订)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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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管理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令第198号发布,第676号修订)
2.《江西省城市建设管理监察规定》(省政府令第67号发布,第225号令修订)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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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管理 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令第198号发布,第676号修订)
2.《江西省城市建设管理监察规定》(省政府令第67号发布,第225号令修订)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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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管理 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令第198号发布,第676号修订)
2.《江西省城市建设管理监察规定》(省政府令第67号发布,第225号令修订)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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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管理 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不具备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城市照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号令)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市政公用管理 在城市景观照明中有过度照明等超能耗标准行为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号令)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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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管理 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刻划、涂污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号令)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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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管理 在城市照明设施安全距离内,擅自植树、挖坑取土或者设置其他物体,或者倾倒含酸、碱、盐等腐蚀物或者具有腐蚀性的废渣、废液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号令)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市政公用管理 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号令)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市政公用管理 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安置其它设施或者接用电源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号令)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市政公用管理 擅自迁移、拆除、利用城市照明设施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号令)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市政公用管理 其他可能影响城市照明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号令)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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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设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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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设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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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设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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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设 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不拆除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公开
违法建设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5.强制决定;
6.救济渠道。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1.除强制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强制决定: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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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设 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5.强制决定;
6.救济渠道。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令第101号公布,第676号修订公布,第676号修订)            
2.《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36号令)
3.《景德镇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除强制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强制决定: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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