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人社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 类别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
| 政务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1.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 2.政府信息获取方式 3.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信息: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人社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人社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1.政府信息的索引 2.政府信息的名称 3.发文字号 4.体裁 5.印发日期 6.发布日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人社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本部门历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人社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
| 依申请公开 | 依申请公开表格和途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人社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
| 决策 公开 |
政策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转载上级主管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245号)。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人社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 政策解读 | 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解读材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245号)。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人社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
| 调查征集与反馈 | 本部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听证会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245号)。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人社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
| 执行 公开 |
工作任务分解和推进 | 省、市、县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及工作推进进度按月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人社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
| 督查督办和问责 | 上级政府部门交办问题反馈情况及本级政府部门督查督办和问责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人社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
| 管理 公开 |
机构信息 | 机构简介 | 1. 机关名称 2. 办公地址 3. 办公时间 4.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5. 邮政编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人社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 机构职能 | 依据"三定"方案确定的本部门相关职能(主要职能、内设机构)、机构职能目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人社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
| 人事信息 | 领导分工 | 1.姓名 2.职务 3.工作分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人社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
| 招聘考录 | 转载省公务员考试考录信息,企业招工信息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人社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
| 表彰奖励 | 本部门表彰奖励信息;上级政府部门表彰奖励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人社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
| 政务动态 | 本部门相关职能工作开展推进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人社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决算 | 部门预决算(含"三公"经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人社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
| 部门预算绩效 | 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和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人社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
| 服务 公开 |
权责清单 | 经本部门核定的权责清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人社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
| 双随机、一公开 | 1.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抽查计划 3.抽查情况 4.查处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人社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
| 权力事项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延续许可)审批 | 结果信息:许可批复全文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人社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
| 劳务派遣经营、变更、延续、注销许可 | 结果信息:许可批复全文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人社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
| 结果 公开 |
工作报告 | 本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人社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
| 建议提案 | 本单位主办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人社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
| 重点 领域 |
就业救助 | 救助办理流程、保障标准及救助结果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意见》《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的通知》《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临时救助操作规程>》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人社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
| 就业服务 | 就业信息服务,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就业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政府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人社局 | ■政府 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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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险 | 社会保险相关办事指南、社会保障卡服务、社会保险实施情况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人社局 | ■政府 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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