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问负责制是指企业和办事群众到政务服务大厅办事,接受询问的首问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交经有关部门办理的制度。
二、首问人要热情礼貌、用语文明、熟悉本单位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耐心解答并认真处理企业和办事群众请求解决的问题。
三、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事事项,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四、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部门办理及告知该部门的联系电话。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人应先接下来,并记下咨询人员的联系电话,再交经办人办理。
五、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部门。
六、对违反本制度被投诉并经查实的,视其情节轻重,按照中心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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